2006/08/14 | 气急败坏
类别(强词夺理) | 评论(1) | 阅读(23) | 发表于 21:10

        说起气急败坏,首先既然生气,那就说明你已经中招了。既然中招,那就说明你的胸怀和忍耐度已经到了极限,难免会绷不住。绷不住那脸上就有反应了。这情急之下,羞愤难当,自然也就顾不得什么城府。立马交底。于是什么话都出来了,什么***,***…反正就是什么难听捡什么说,可是这种浅俗的语言更显得苍白无力,给人一种你快不行了的感觉。所以下次你要气急了,先消气再说,可千万别气急败坏。
       生气就是拿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。你要惩罚他,可不是自己。要说怎么惩罚,可不是光靠泼脏水,刚才说了,那时无知的表现,市井泼妇都能干的事,你再重复还有什么稀奇。要向激怒对方,那得从心入手。这是对一般人而言。不过大家遇到的不都是一般人吗? 这人心理都有这么几根导火索,一点准着,说不定立马就炸,那才是触痛心灵,撼动心扉。可是对方要是胸怀像大海一样,这就好比导火索深藏海底,你除了要会潜水,还得带上防水打火机。不然这导火索你就找着也点不着,干着急。
        网络发达的今天,相信大家都看过《血色浪漫》,这里面刘烨饰演的钟跃民,大家一定熟悉。就说说他吧。我对钟跃民的印象是:个人潜质很高,是个有想法的人。爱出风头,可是头脑冷静且理智,有正义感却同时拥有男人身上的那种坏(用女人的话说是男人就没一个好的),热爱艺术并极具天赋,观察细致却不爱张扬自己的聪明。性格倔强不服软,为人仗义感情细腻,人生经历丰富,对生活用一种路途的眼光对待。可能大家有不同的体会。不过钟跃民让我概括就是很男人。所以这种人你要是想让他中招,可就不是穿上潜水服,拿着防水打火机就能解决的。因为他的导火索根本就不在心里,而是在头脑里。这种冷静的头脑像个冰块一样根本无法侵入。
        他对待生人唯一的追求是体味,所以失去与否对他都是要面对的,既然选择走在路上体会生活,就有心理准备,他失去周晓白,秦岭,最后选择了高玥。这三个女人与钟跃民的的故事是《血色浪漫》的一条主线,不知是否有人想过为什么他最后会选择高玥。我先提几个问题:旅途中你喜欢一个人还是两个人?你喜欢有人帮你还是你帮别人?你喜欢背一个包还是背两个包?如果让我来回答,我选两个人,我选择互相帮,我选择如果一个包能装下所有的必需品,就不背第二个。如果钟跃民这样想,说完这些大家也差不多该明白了。
        周晓白是那种静的人,她会定居安安稳稳过日子。这一点钟跃民从一开始就看出来了,他了解别人,更了解自己。他知道早晚他都会离开周晓白,跟她没有结果,所以从见晓白的父母他就表明了自己可能不会跟晓白结婚。之后去陕北插队遇上秦岭,这不能说明他感情不专一。他爱晓白,也爱秦岭,可注定他不会留下来陪晓白,他是流动的,像天上的云。所以他选择离开,这时为了晓白着想,拖久了对谁都不好。冷静和理智又一次表现得淋漓尽致。
        秦岭是那种极其理智,受过良好的艺术熏陶,跟钟跃民一样也是体味人生而不是追求结果的人。钟跃民最后想和秦岭结婚,也许在生活的旅途上他们可以这样一直走下去,可秦岭又选择了离开。我先是女人都会想这一辈子找个爱自己的人比自己爱的人更好。这样说虽然有点牵强。可也能说通。
        高玥的出现让钟跃民感到意外,本来钟跃民没有想跟她怎么着,也就是他性格里天生爱出风头,见一女孩子还行,忍不住贫了两句,这两句话没说完,可高玥从此没完了。高玥也是奇特的女孩。她是介于晓白和秦岭之间的那种类型,她很有性格,可是她和另外两个女人一样,愿意为钟跃民做一切,钟跃民是个走在路上的人。他不怕多一个人陪他一起走,可是他怕多一个包袱,因为一个包能装的下,他也不想背两个。所以在高玥说,等哪一天你攒够了钱把饭店盘下来的时候把她也作价盘下来,作价一块钱RMB,就跟白送一样。钟跃民心动就是因为高玥不是包袱。跃民蹲监那会儿,高玥一直伺候老爷子,是个男人知道了也不能不感激。所以走在路山的他选择了高玥,爱玩的天性又让他选择了可可西里,加入了当地的反偷猎队。跃民从号里放出来的时候,可谓是一无所有,百无聊赖,甚至想试试搬运工,这时候高玥让钟跃民帮她开饭馆,与其说是钟跃民帮她,不如说是她帮钟跃民重新开始生活。奎勇死的时候,跃民没有一个人可以倾诉,只有高玥静静的呆在他的身边,可可西里玩的没钱了,还是找高玥,对跃民来说,高玥这时候不仅仅是一个可靠的合伙人,而是一个可以依赖的人。从这里可以看出再男人的男人都是脆弱的。连钟跃民这种上过战场经历过生死的人,都需要呵护,以此类推,大家都明白了吧?
        最后说说我对《血色浪漫》题名的理解,剧中交代的一个情节是钟跃民做音乐赏析那段,因为在战争年代,这种浪漫就叫做血色浪漫。从全剧来看,故事情节上小混蛋和宁伟的死亡事件也照应了题目中的血色,而钟跃民和三个女人的爱情故事则照应了题目的浪漫。
        跑题是我的强项,可这次我是故意跑的。呵呵... 因为这里是强词夺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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